一、新生儿疾病筛查收费标准( 五项)

    根据如下两个文件精神,1.参照梅州市物价局有关标准,以及卫生局《关于调整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的通知》 (梅市卫函[2015]350号)有关规定;2.参照梅州市政府印发的《梅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》(梅市府[2017]12号)有关规定;新生儿疾病筛查 常规筛查病种增加为五项每例收费标准为174.5,详细见下表:

新生儿疾病筛查五项收费标准
筛查项目名称 筛查包含项目 收费条码 收费标准(元) 说明
新生儿疾病筛查
苯丙氨酸测定(定量) 250700015-2*1 17

合计178.86元,

按省和市

出生缺陷

防控工作

方案相关

政策要求

优惠为174.5


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(化学发光法) 250310001-2*1 35
葡萄糖6-磷酸脱氢酶活性检测 250202018*1 10
静脉注射(包括静脉采血) 120400002 5
血红蛋白电泳 250202026-2 40
血红蛋白A2测定(HbA2) 250202027 4.4
抗碱血红蛋白测定(HbF) 250202028 4.4
血红蛋白C试验 250202032 4.4
不稳定血红蛋白测定(血红蛋白Bart`s) 250202031 4.4
血红蛋白H包涵体检测 250202030 9.2
17-α羟孕酮测定 250310033-2 45
五项合计应收:178.8元(实收174.5元
 

收费说明:以上五个项目优惠后,共收费174.5元,收费时按以上条码设定收费标准,调为174.5元即可。

 

 

采血说明:新增 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项目筛查后,各单位仍只需按标准采血即可(要求四滴血斑直径大于0.8厘米),无须增加标本采集数量。

 

 

   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是市政府指定开展的一项公共卫生服务(见梅市府办[2015]350号文件),市筛查中心必须承担全市 先天性甲低和苯丙酮尿症患儿的免费治疗、对筛查阳性者免费进行遗传咨询、对各相关单位进行技术培训、对全社会进行宣传教育等职能,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。

    新收费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启用, 各单位请从即日起执行新收费标准,筛查中心返回给各单位的采血费按新的标准执行,筛查中心计费时将从2017年7月1日起对各筛查单位按174.5/例计算(采血单位所填的采血日期2017年7月1日开始)。收取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费用 ,方法是由各筛查单位代收

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、地中海贫血基因诊断收费标准(条码)

地中海贫血基因诊断(一套)收费标准(按梅州市物价局标准)
项目名称 数量(或次数) 收费条码 二甲收费校准(元) 本项合计
α地贫基因分型 1 250700023S 126.0 126.0
β地贫基因分型 1 250700024S 150.0 150.0
α地贫点突变基因分型 1 250700023S 126.0 126.0
合计:402元 402